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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丝芭近期控诉鞠婧祎的事件中,鞠婧祎的前队友曾艳芬发布长文,讲述自己与丝芭解约的经历,并曝光了丝芭公司的一些内部情况。她提到二期生的合约期限为八年,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签订20年的合约,鞠婧祎甚至根本没有见过所谓的补充协议,她希望公司老板能够放过鞠婧祎,还直言“这不是坑骗小女孩嘛”。
曾艳芬透露,在解约时她提出自己四年多的纳税收入为七十多万元,而公司方面则称已向她支付了九十多万元;另外,她参演某部戏时,公司收取的片酬为100万元,她实际拿到的税后收入仅9万元,这意味着实际分成比例还不到10%。
曾艳芬还提到,丝芭在筹备上市阶段,曾安排成员陪同老板参与酒局应酬,同时她表示自己在总选获得的奖金并未兑现,而且在解约过程中,对方不断抬高解约金额,让她难以顺利离开。直到最终解约时,对方起初索要三百万解约费,“拖了几年后,或许是觉得我没什么利用价值了,也可能是考虑到我家境不好,最后同意六十万就让我解约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