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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4日消息,今日,米哈游法务部发布声明表示,近日,法院就米哈游起诉网络博主“潇潇枫汐”名誉权侵权一案作出二审终审判决。
彭某某作为该账号的持有人,长期发布众多音视频,内容涉及对米哈游以及《原神》《绝区零》游戏玩家的侮辱、诽谤与谩骂,其中单个视频的最高播放量超过20万,这一行为已对米哈游和相关用户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。
法院经审理后认定,彭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名誉权侵权。一审法院作出判决:彭某某需立即删除所发布的全部涉案侵权内容,同时在相关平台发布道歉声明,并向米哈游赔偿11万元。
被告提起上诉后,在今年10月,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,一审判决对事实的认定清晰明确,在法律适用方面也准确无误,因此作出驳回上诉、维持一审原判的裁定。
据了解,此前,网络博主“潇潇枫汐”曾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大量音视频内容,其中存在恶意诋毁米哈游、辱骂《原神》与《绝区零》游戏玩家的行为。
其中,含有不少虚假信息以及低俗恶劣的辱骂性语言,其累计播放量已突破200万。
其行为已远超合理批评的界限,既损害了米哈游与用户的合法权益,也对清朗的网络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。
米哈游随后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请求法院判令账号持有人彭某某停止侵权行为、赔偿相关损失并进行公开致歉。
法院立案后,彭某某不仅拒绝删除侵权音视频,还进一步扩大了涉案侵权内容的传播范围。